一方有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,另一方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的话,可以在离婚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。刑法规定了遗弃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条
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
(一)重婚;
(二)与他人同居;
(三)实施家庭暴力;
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(五)有其他重大过错。
第二百六十一条
对于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,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,情节恶劣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